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三地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区域协作水平持续提升,但对标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仍存在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不强、产业协同能力较弱、产业发展存在梯度断层等问题,尤其是北京研发成果在津冀区域落地转化和三地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两个方面长期没有破局。现梳理分析长三角、粤港澳在推进跨区域产业协作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期对京津冀区域在新阶段深化产业协同提供经验借鉴。 一、长三角、粤港澳经济区域产业协同案例 (一)沪苏浙皖联合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促进国内“大循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 2021年,沪苏浙皖一市三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签署了《联合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合作协议》,共同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探索新发展格局的长三角路径。根据协议,一市三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将发挥长三角制造业基础雄厚、创新资源丰富、人才要素集聚优势,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联合推进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联合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支持重点领域产业链联盟发展、联合促进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联合建设产业链发展载体、联合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拓展产业强链研究工作、联合做强产业链交流对接活动平台,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共同把长三角建设成为制造业协同发展先导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标杆和经济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为促进国内“大循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做出长三角贡献。 (二)长三角成立四大产业联盟——搭建政企间的交流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2021年,长三角地区成立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四大产业链联盟。四大产业链联盟以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中国药科大学、吉利控股集团、科大讯飞为首任联盟理事长单位。以上四个产业联盟成为长三角区域新的跨区域的组织形式,定位为推动四大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固链。四大产业链联盟的工作重点包括搭建政府企业间的交流沟通平台,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交流对接、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产业链创新平台和科研资源共享,搭建渠道吸引更多的人才服务产业链发展,加强国际规则、投资产业政策培训服务,联合开展产业链重大课题研究,锻造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长三角产业链共同体。 (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将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一体化示范区”统一项目准入标准、统一项目管理平台、统一企业登记标准、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推进要素资源跨区域交易、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等。建设示范区的目标在于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 (四)成立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投资布局 2018年,上海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成立,目标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100亿元,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共同发起方还包括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在跨行政区域、跨不同行业、跨所有制企业间实现了资本合作。基金由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投资布局,投向分为两类,一是“硬科技”子基金,二是用于直投项目的资金。基金通过对“硬科技”子基金、“完善产业链”子基金、“明星项目”三个方向的投资,将撬动千亿元级社会资本积聚长三角,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产业链深度融合、产业链优势企业加速发展,促进长三角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优势产业集群,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五)深圳“揭榜挂帅”促进技术攻关——以应用效果为导向,探索创新技术攻关新机制 2021年,深圳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度“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指南》,支持方式包括“里程碑式资助”或“赛马式资助”。深圳对“揭榜挂帅”规定揭榜方为创新联合体,由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组成。牵头单位联合国内(含港澳)具有研究开发能力和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产学研用协同等方式组团揭榜攻关。另外,深圳特别强调研发成果的应用导向,揭榜方需主动与应用评价单位(可提供应用场景的企业或最终用户)对接,共同协商最终产品应用评测细则等。应用评价单位可参与揭榜攻关,主要负责提供应用场景、协助揭榜方完成部分经济指标、出具应用评价承诺书、阶段性评测报告(含仿真评测报告、样品评测报告等)和用户评价报告等。其中,阶段性评测报告和用户评价报告将作为项目过程管理及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 (六)深汕特别合作区——创新“深圳总部+深汕基地”发展模式 2008年,广东汕尾市和深圳市政府共建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2011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设立。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汕尾市西部,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西北与惠州市惠东县接壤,东与汕尾市海丰县相连,总面积468.3平方千米,由鹅埠、小漠、赤石、鲘门四个街道组成。2017年深圳“10+1”模式确定(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年深汕合作区正式挂牌。 深汕特别合作区由省委、省政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合作期限从2011年开始计算,期限30年。2017年,深汕合作区的经济数据纳入深圳市统计公报。深汕合作示范区坚持“深圳总部+深汕基地”发展模式,以“纵向形成产业链、横向形成综合服务链”为发展思路,以产业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发展先进制造、新兴海港两大特色产业,重点打造先进制造集聚区、新兴海港商贸区、滨海生态旅游区三大特殊区域。 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协同的对策建议 (一)锻区域长板、补区域短板——三地联合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导致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叠加疫情对全球和区域供应链的冲击,产业链供应链配套的本土化和本地化越趋明显,保障供应链安全、缩短供应链配套半径成为区域工作重点。借鉴长三角补链强链的经验做法,建议京津冀三地在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和燃料电池、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母机、机器人等产业领域,签订联合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合作协议,按照三地产业分工,联合开展产业链图谱绘制工作、联合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联合开展“补链”企业招商、联合制定配套支持政策、联合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工作,促进京津冀三地对外合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对内推动产业链互补融合,提高京津冀配套率,增强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加大对区域性联盟支持力度——壮大产业协同助力军 借鉴长三角经验做法,转变传统的针对单一企业、单一项目的产业扶持方式,加大对行业协会、联盟、平台等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联合三地高校院所、大型央企国企、金融机构、地方协会联盟等,以市场化、轮值制为原则,成立京津冀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产业联盟、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链联盟、京津冀智能网联汽车联盟、京津冀工业互联网产业链联盟、京津冀氢能产业链联盟等,搭建政府企业间的交流沟通平台,发挥联盟和综合体的作用,推动三地产业链的补链、强链、固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信息、技术、人才、资金等交流对接、促进三地产业链创新平台和科研资源共享,联合开展产业链重大课题研究,锻造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京津冀产业链共同体。 (三)围绕“一条产业链”做精——鼓励签订若干地市区层面的合作框架协议 借鉴长三角、粤港澳经验,立足京津冀三地所属地市区产业发展基础和定位,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和燃料电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选择北京经开区、顺义、保定、唐山、武清等部分地市区作为试点区域,围绕“一条链”做精,签订地市区层面的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按照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目标,统一项目准入标准、统一项目管理平台、统一企业登记标准、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推进要素资源跨区域交易、推动税收征管一体化等,在高精尖领域打造若干产业定位明确、示范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合作先行区。 (四)成立京津冀产业基金——打通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血脉通道 发挥北京大型央企、市属国企、高校院所银行等金融机构众多的优势,联合天津、河北两地的企业、政府、金融机构,以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和燃料电池、生物药等产业为试点,整合京津冀三地产业资源、金融要素资源、龙头企业资源,成立京津冀区域优势产业基金。在母基金下设“完善产业链”子基金、“优质项目直投”、“锻长板、补短板”基金等三个方向的投资,围绕京津冀区域的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实施一系列产业资源、资本资源的整合重组,以及对外部优势企业、优质资源的战略性并购。鼓励以直投方式为主,撬动社会资本积聚京津冀,进一步推动京津冀产业链深度融合、产业链优势企业加速发展,通过“平台+基金”的手段,促进京津冀区域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优势产业集群,打通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的血脉通道。 (五)试点省际“揭榜挂帅”——助力京津冀三地产研深度对接 面向京津冀区域企业“卡脖子”技术需求,按照“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谁能干谁来干、谁牵头谁采购”的“揭榜挂帅”攻关模式,由北京市牵头,联合天津、河北两地搭建京津冀区域揭榜挂帅服务平台,定期向京津冀区域的企业征集“卡脖子”技术清单进行发榜,鼓励京津冀区域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揭榜开展联合攻关。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核定“揭榜挂帅”项目科研经费总额,按照属地原则,由“揭榜挂帅”注册地科技或者经信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另外,借鉴深圳市以应用效果为导向的“揭榜挂帅”模式,增强应用评价单位在“揭榜挂帅”过程中的评价把关作用,加速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六)畅通京津冀区域制度“卡点”——打造一批体制机制一体化示范园区 建议借鉴深汕特别合作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一体化合作区的经验做法,按照“北京总部+津冀产业链配套基地”发展模式,由北京市牵头,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和燃料电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选择一批发展条件好、区位条件优的园区作为三地产业合作示范园,在法律规范、标准体系、市场监管、资质互认、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和政策突破,达到政策相互衔接,标准相互统一,分领域打造一批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京津冀产业链协作经验,示范引领京津冀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